根治打赏乱象,需从净化“土壤”入手
“女主播+男运营”,联手套路掏空万千粉丝“老公”。
3月15日晚,一年一度的央视“3·15”晚会,曝光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设置套路,引诱粉丝进行直播打赏的乱象。
随着直播、电商等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,直播打赏领域的种种乱象引起人们越来越多、越来越深的关注。较早引起社会关注的,是未成年人打赏家长是否可以追回的问题。2021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再次明确了“孩子打赏家长未追认无效”的原则。这个难题尘埃落定。然而,“女主播+男运营”联手骗赏的现象又闯进了公众的视野。
为什么一群大男人会称对方为“老公”呢?他们到底从事什么职业?据央视曝光,这家公司号称全国十强直播公会,下辖30多家分公司和加盟伙伴,拥有3000多名签约艺人,2000多间直播间。公司在招聘娱乐主播的同时,也在招聘直播运营,直播运营负责辅助艺人直播工作,一对一带艺人,基本月收入1到2万元。
男运营基本月收入是1到2万元,而这只是女主播流水的20%,这么算下来,女主播的收入就比较可观了。如果说网红主播跟某些影视明星一样,需要成立“工作组”来处理事务、打造“人设”,倒也不足为奇。但从“女主播+男运营”的具体运作情况来看,一群“抠脚大汉”冒充女主播与粉丝沟通,以至于“全球都是我老公”,这显然涉嫌欺诈。那么,他们联手骗取的粉丝打赏是否可以追回?对欺诈行为该如何处罚?打造“女主播+男运营”模式的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经营?应如何惩处和规范?这些问题显然要比未成年人打赏复杂得多,对相关监管、执法工作也是更大的考验。
“难道平台没有责任吗?”
许多网友的这一问,不但合情合理,还揭示出了更深一层的问题。首先,平台是打赏行为的发生地。第二,平台是打赏规则的制定者。鲜花、啤酒乃至穿云箭、跑车,这些礼物现在看都显得小儿科了,“一个嘉年华需要3000元,一个帝王套甚至需要1.8万多元”。试问,如此“吸金”的礼物设置是否合理合法,应否进行必要的限制?对于打赏的粉丝,是否也应设置一些类似“撤回权”或“犹豫期”的保护程序?第三,平台是打赏行为的最大获益方。据报道,粉丝赠送的礼物,总额50%归直播平台所有,公司提成25%,剩下的25%才是主播和运营的提成。如此一来,平台不但与“女主播”“男运营”及运作公司有了肉眼可见的共同利益,他们还靠着直播间里播主的“劳动”,直接拿下了“大头”。这种情况下,切实有效的外部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。
平台经济中,平台经营者本身就是“运动员”,如果对打赏规则及利益分成制度进行纠偏,单靠平台的自觉显然不够现实。因此,期待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,除了注重个案办理,更要从平台运营的体制、机制入手,致力于净化滋生乱象的“土壤”,才可能促使平台经济在健康的轨道上可持续发展。
作者:柴春元
来源: 检察日报正义网